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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

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5月10日     浏览次数:436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郑卫民  雷存喜

副组长:张  伟  曾  革

成  员:学校教学督导团、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相关人员

二、检查方式和对象

检查方式: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检查对象:各二级学院所有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三、检查内容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与进展情况(是否按原计划进行);

2.课题选择是否满足教学基本要求,是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否符合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的要求;

3.指导教师指导过程情况(是否认真负责,对学生辅导力度等);

4.学生的态度、纪律与出勤;

5.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及质量、阶段性成果;

6.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解决办法;

7.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整改。

四、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各学院制定自查方案,对本单位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检查。同时,结合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2)和“湖南城市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

2.学校抽查:学校将于2018年5月14日--15日,按照“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评价表”(附件1),随机抽查学院一定比例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各学院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3.学院填报的“附件3”纸质材料请在抽查当日交检查组,“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请于2018年5月16日前发送至360032527@qq.com。

五、检查结果运用

各学院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工作。学校将对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予以通报。检查结果纳入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评价表

附件2: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3:湖南城市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