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处室及项目主持人: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08〕7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立项已满两年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及上一年度申请延期结题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
1.各项目组负责人认真填写《湖南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可到教学网站的“表格下载”栏目中搜索并下载)。
2.教务处负责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并公布结果。
三、注意事项
1.结题材料包括:签署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结题报告书一份(电子稿请发到指定邮箱)、佐证材料。
2.立项满两年不能按时结题者请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否则将取消项目立项并追回项目经费。上一年度结题未通过者须再次申请验收,如本次仍未通过将取消立项。被取消立项项目的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相关教学项目。
3.所有材料须在2016年10月20日之前交教务处教研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俞福君
联系电话:0737-6111002
电子邮箱: 449312440@qq.com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16年9月7日